临沂市•兰山区

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


实施主体 兰山区残联 办理方式 1
基本编码 37208800600101 实施编码 12371302744536174U4372088006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23.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2,1,3,4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2,3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结果名称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发放励志助学金 办理结果类型 30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二楼A201-A209综合受理窗口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73号兰山区残联1号楼3楼309维权部
咨询电话:0539-8181572
咨询网址:http://lylszwfw.sd.gov.cn/ls/icity/guestbook/consult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73号兰山区残联1号楼3楼309维权部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73号兰山区残联1号楼3楼309维权部
投诉电话:0539-8198573
投诉网址:http://xzspjwx.linyi.gov.cn:8089/ext/linyi/evaluate/index.jsp?pid=37130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大厅二楼A201-A209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A201-A209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09:00-17: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21〕156号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四)提升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制定实施《山东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支持滨州医学院做好残疾人研究生培养。完成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与部门: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查看原文
《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鲁残联发〔2020〕20号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6〕33号)精神,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对残疾人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字〔2021〕156号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四)提升残疾人素质,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制定实施《山东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高校面向残疾考生开展单考单招。支持滨州医学院做好残疾人研究生培养。完成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与部门: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查看原文
《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管理办法》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鲁残联发〔2020〕20号 第一条 为推动我省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6〕33号)精神,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山东省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对残疾人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励志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下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获得资助的残疾人大学生必须具有山东省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居民户口簿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公安部门核发
申请人银行卡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在校学习证明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本人提供
录取通知书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录取学校发放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残疾人大学生提出申请 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0 材料上传,申请成功。 臧晓军
县级残联审批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0 审批通过。 臧晓军
市级残联复核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0 复核通过。 臧晓军
励志助学金发放 资金及时发放。 0 发放到残疾人大学生本人。 臧晓军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