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

其他水利工程项目核准(县级权限)


实施主体 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方式
基本编码 00010410100701 实施编码 11371302MB2861293F4000104101007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25.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4,5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2,3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结果名称 核准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 2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区2楼A201-A212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9-8226390
咨询网址:http://lylszwfw.sd.gov.cn/ls/icity/guestbook/consult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公楼205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投诉电话:0539-8226155
投诉网址:http://xzspjwx.linyi.gov.cn:8089/ext/linyi/evaluate/index.jsp?pid=37130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83号兰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区2楼A201-A212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编号:A201-A212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午间不打烊,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 2017年10月鲁政发〔2017〕31号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涉及跨市河流、跨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查看原文
《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 2019年10月省政府令第326号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和核准权限,按照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国家和省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和核准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 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查看原文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2 号公布,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0 号修订 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查看原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2016年12月国发〔2016〕72号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查看原文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 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 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查看原文
《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 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12 号)作出修改 (一)将第一条中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 年 本)》”修改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范围按照 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执行。 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的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查看原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2016年12月国发〔2016〕72号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2020年7月鲁政发〔2020〕11号 ……特制定《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不能行使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清单之外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两区”根据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实施条件等情况分步分批承接。 附件:第32项,事项名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企业投资涉及跨市河流、跨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2、企业投资涉及开荒的项目核准;3、企业投资列入国家、省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的内河航电枢纽项目和跨市的航道项目核准;4、企业投资列入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的不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50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核准;5、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炭开发项目和一般煤炭开发项目核准;6、企业投资跨市的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7、企业投资跨市的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项目核准;8、企业投资列入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9、企业投资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不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项目,其余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及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和跨市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10、企业投资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核准;11、企业投资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不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项目,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地方城际铁路项目,以及其余铁路项目核准;12、企业投资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以及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普通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核准;13、企业投资列入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14、企业投资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以及跨市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15、企业投资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16、企业投资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核准;17、企业投资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核准;18、企业投资黄金采选矿项目核准;19、企业投资列入国家批准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核准;20、企业投资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核准;21、企业投资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以及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核准;22、企业投资除特大型主题公园以外的其余主题公园项目核准;23、《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核准;24、企业投资火电站(含自备电站)项目核准(不含燃气火电站)” 查看原文
《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 2019年10月省政府令第326号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按照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用文本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向核准机关提出申请…… 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 2017年10月鲁政发〔2017〕31号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涉及跨市河流、跨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201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公布,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 核准机关对本机关已核准的项目,应当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 (二)需要变更已核准建设地点或者对已核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三)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延期开工建设手续; (四)是否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 查看原文
《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 2019年10月省政府令第326号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并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相关违法信息。 查看原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2016年12月国发〔2016〕72号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注重发挥地方政府就近就便监管作用,行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部门专业优势,以及投资主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实现协同监管。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下放后,监管责任要同步下移。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 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依法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对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不产生危害; (2)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4)未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项目核准的申请文件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项目核准变更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的申请文件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项目) 1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1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评估报告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风险等级确认意见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项目核准延期开工建设的申请文件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项目核准变更项目单位的申请文件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符合相关规定.
审核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获取审批决定书 1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